根据2024年新规政策,申请粤港两地车牌对个人资产没有要求,但对不同类型的公司有纳税要求,满足纳税条件方可申请粤港两地车牌办理。具体要求如下:
广东省内资公司:
1.上一年度(或近三年)纳税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并已在广东省登记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可以申办1个粤港两地车牌(fv/fu车牌)指标(不予增办)。
2.在广东省登记的金融机构,或在内地登记的金融机构在广东省的分支机构,其上一年度(或近三年)纳税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可以申办1个粤港两地车牌(fv/fu车牌)指标(不予增办)。
广东省外资公司:
1.在广东省投资的国外和香港、澳门、台湾商户,或在内地投资的外资金融机构在广东省的分支机构,其上一年度在广东省纳税数额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办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
▄ 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15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1个商务车指标;
▄ 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2个商务车指标;
▄ 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3个商务车指标;
从申办第4个商务车指标起,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每增加100万元即可增办1个商务车指标,Zui多不超过15个(包括该商户已申办的所有粤港、粤澳商务车指标)。
2.担任全国人大代表,或者全国、广东省级、广东省地市级和广州市区级、深圳市区级、佛山市顺德区zhengxieweiyuan的港澳台人士,可以选择办理1个香港(或澳门)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不予增办)。
3.在港澳工作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港澳的大学现任校长,或者持有广东省人才优粤卡A卡的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可以申办1个香港(或澳门)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不予增办)。
3.国外和香港、澳门、台湾商户以高新技术方式在广东省投资办实业,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录的,可以申办1个香港(或澳门)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不予增办)。
4.海外华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在广东省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累计金额达300万元以上,或者社会团体在广东省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累计金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1个香港(或澳门)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不予增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