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桥口岸的粤Z澳车辆需要满足哪些纳税额条件?
港珠澳大桥口岸的粤Z澳车辆需要满足的纳税额条件如下:
如果海外投资者(海外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在广东省投资,且3年内(含申办年度)累计纳税额达到10万元以上,可申请办理第1辆商务车指标。
如果3年内累计纳税额达到50万元以上,可申请办理第2辆商务车指标。
如果3年内累计纳税额达到100万元以上,可申请办理第3辆商务车指标。
如果从申办第4辆商务车指标起,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每增加100万元即可增办1辆商务车指标,但至多不超过15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