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认证从2002年5月1日(后来推迟至8月1日)起全面实施,原有的产品安全认证和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同期废止。当前已公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有《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批列入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包括电线电缆、开关、低压电器、电动工具、家用电器、轿车轮胎、汽车载重轮胎、音视频设备、信息设备、电信终端、机动车辆、医疗器械、安全防范设备等。至今,已发布多项产品,除批目录外,还增加了油漆、陶瓷、汽车产品、玩具等产品。3C标志并不是质量标志,
它是一种基础的安全认证。3C认证主要是试图通过“统一目录,统一标准、技术法规、合格评定程序,统一认证标志,统一收费标准”等一揽子解决方案,彻底解决长期以来中国产品认证制度中出现的政出多门、重复评审、重复收费以及认证行为与执法行为不分的问题,并建立与国际规则相一致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可促进贸易便利化和自由化。
3C认证标志分为四类
1.CCC+S 安全认证标志;
2.CCC+EMC 电磁兼容类认证标志;
3.CCC+S&E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标志;
4.CCC+F 消防认证标志;
获证后监督(年审)频次:一般均为一年一次,玩具类别为半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