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共体正在指示各成员国在其国内指定某些认证机构完成指令中所要求的第三方认证任务。这些被指定的机构叫做“第三方指定机构”(NotifiedBodies)。它们必须完成这些指令所规定的对产品按标准进行测试、认证等任务。现在欧洲的认证机构都在争取成为本国或外国的“第三方指定机构(NotifiedBodies)”。
指定机构是一种在公共利益范围内按有关指令设定的条件,代表第三方,面向制造商提供合格评定服务的机构。
如上所述,第三方指定机构(NotifyBody)在开展合格评定工作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是由欧盟内各成员国根据各自的权力,从持续遵守各个指令的要求以及委员会决定(93/465/EEC)中确定的原则(在技术上应有能力完成规定的合格评定程序,并能在工作中保持其独立性、公正性及完整性)的那些机构中挑选出来,明确其可以开展合格评定的业务范围。指定机构的业务能力与工作行为将定期接受主管当局与认可组织的监督检查。一旦不再满足要求,或不能履行它的义务就将撤销其资格。每个成员国都应将自己确定/撤销指定机构的有关信息向欧盟委员会和其余成员国通报;委员会则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指定机构目录,并不断地进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