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而言,直调购销也意味着医疗器械未经经营企业入库查验即到达购货商处。为避免出现质量问题,《规范》要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制定医疗器械直调管理制度,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事前审核:《规范》第59条第2款规定,企业应当加强直调方式购销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应当在购销前对供货者、购货者以及医疗器械产品的资质合法性进行审核,并建立专门的直调医疗器械采购记录,保证有效的质量跟踪和追溯。
验收:《规范》第66条第1款规定,企业应当由验收人员或者委托的验收人员进行医疗器械验收,验收完成当日,验收人员应当将进货查验记录相关信息传递给直调企业。
进货查验:《规范》第66条第2款规定,企业应当建立专门的直调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除满足进货查验记录内容以外,还应当记录验收地点、验收人员信息,直调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销售记录:《规范》第85条规定,企业应当建立专门的直调医疗器械销售记录。
随货同行单:《规范》第93条规定,企业直调医疗器械出库时,供货者应当开具两份随货同行单,分别发往直调企业和购货者。直调随货同行单应当有明显的直调标识,并标明直调企业名称、直调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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