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盐田出口自有单证正常报关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发货方的资料:涉及企业名称、联系人、地址、电话、有效的税号,以及发货单等。
收货方的资料:涉及企业名称、联系人、地址、电话、有效的税号,收货单等。
报关单:报关单上填写完整准确的海关分类、品名、规格、数量以及申报价值等要素,保证报关信息真实性。
申报要素相关证明文件:一般可涉及合同、发票、行邮税证明、申检备案证书等。
包装单据:一般可包括捆扎单、禁止转运单证、自卸车理货单据等。
货物发票:要求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对货物出口委托国外销售。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般进口货物应填写一式二份。
陆运单、空运单和海运进口的提货单及海运出口的装货单。
货物装箱单。
其它必要证明文件,如商检证、出口许可证、熏蒸证等。
出口收汇核销单:按“谁出口,谁收汇”的规定进行外汇结汇环节时,由外汇管理局制发。
代理报关委托书:为发货人委托承运单位或其代理,进行出口报关通关等手续的一种书面证明。发货人须准时把报关报检所需要的所有出口单证,且对出口单证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进行负责。
请注意,这些材料通常要求提供正本,并且细节涉及较多,客户需要提前做好准备,确保没有空白和准确信息不一致的情况,这样可以提高报关的速度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