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在香港申请詠久居留权,需要满足一定的居住时间要求。
对于通过连续居住7年或以上申请永居的情况,需要满足在香港通常居住7年的条件。这意味着在7年内,个人需要在香港居住,并且期间不能连续超过183天不在香港。如果在某段时间内离开香港超过183天,需要在申请詠久居民的时候向入境事务处申报,并解释原因。任何时候签注中断,都需要重新开始计算7年的时间。
对于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在香港以外出生但被合法允许在香港居住并已居住满7年的中国公民等情况,也需要满足在香港通常居住7年的条件才能申请詠久居留权。
要在香港停留多久才能申请詠久居留权,需要满足在香港通常居住7年的条件,并且在7年内不能连续超过183天不在香港。需要注意签注的有效期和连续性,以避免影响申请詠久居留权的进程。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可能会随政策变化而变化。如果您有更详细的需求,建议您查阅相关的官网或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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