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家具安全检测
玻璃家具glass furniture
以玻璃部件、构件为主或全部由玻璃部件、构件组成的家具(如;玻璃移门、玻璃茶几、玻璃餐桌、玻璃展示柜或装饰柜)。
钢化玻璃tempered glass
经热处理工艺后的玻璃。其特点是在玻璃表面形成压应力层,机械强度和耐热冲击强度得到提高,并具有特殊的碎片状态。
普通玻璃 ordinary glass
没有经过特殊工艺处理过的玻璃。
夹层玻璃laminated glass
玻璃与玻璃和/或塑料等材料,用中间层分隔并通过处理使其粘结为一体的复合材料的统称。常见和大多使用的是玻璃与玻璃,用中间层分隔并通过使其粘结为一体的玻璃构件。
贴膜玻璃film mounted glass
贴有有机玻薄膜的玻璃制品。
热弯玻璃heat bent glass
平板玻璃在曲面坯体上靠自重或加配重等方法加热成型的曲面玻璃。
半钢化玻璃 heat strengthened glass
通过控制加执和冷却过程,在玻璃表面引入yongjiu压应力层,使玻璃的机械强度和耐执冲击性能提高,并具有特定的碎片状态的玻璃制品。
一、产品分类
按产品构成的主要材料分类,可分为:
a) 平板玻璃家具;
b)钢化玻璃家具;
c) 半钢化玻璃家具。
按使用功能分类,可分为:
a)玻璃桌几类;
b)玻璃椅凳类;
c) 玻璃柜架类;
d) 玻璃移门类。
按玻璃的固定方式分类,可分为:
a) 玻璃部件、构件可以活动的家具,如玻璃移门、玻璃柜等;
b) 玻璃部件、构件固定的家具,如玻璃餐桌、玻璃茶几等;
c) 有框玻璃家具,玻璃固定在框架中的产品;
d) 无框玻璃家具,玻璃没有固定在框架中的产品。
按使用性能分类,可分为:
a) 具有装饰玻璃部件的家具;
b) 具有承重玻璃部件的家具。
二、性能尺寸安全要求
非落地式门类,如使用平板玻璃材料,平板玻璃下边缘距地面高度应>1.3m,面积应符合本标准表1规定,不允许无框和半框平板玻璃门的使用。
落地式门类主材如果是玻璃材料,则必须使用钢化玻璃及其夹层玻璃。
玻璃家具玻璃部件安全性能尺寸应符合表1规定。
加工安全要求
玻璃部件的外露边应进行边部处理(不应有对人体划伤的缺陷),其中钢化玻璃与半钢化玻璃及其夹层玻璃外露部件爆边应满足以下要求:每片玻璃部件每米边长上允许有长度不超过10mm,从玻璃部件边部向玻璃板表面延伸深度不超过2mm,从板面向玻璃基度延伸深度不超过星度三分之一的爆边个数,不超过1个。
玻璃部件使用夹层玻璃和贴膜玻璃的,其边部要进行处理,以免边部积水或者沾染溶剂。玻璃部件四周与其他部件之间要预留一定的热胀变形空间1mm~2mm左右。
若玻璃家具产品的结构件或搁板上配有灯具,则该部位不能使用贴膜玻璃和夹层玻璃,以免开灯时部件变热。
玻璃部件圆孔边缘应无手刺等易弄伤人体的缺陷,手指能伸进的装饰性工艺孔孔径D应大于20mm:钢化玻璃与半钢化玻璃部件应满足本标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