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内容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韩自由贸易协定)于2015年12月20 日起施行。自2015年12月20 日起,依照中韩自由贸易协定和国家法律有关规定,申请人可以向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CIQ、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CCPIT及其各地方分会申请签发中韩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随附上述证书的出口货物依照中韩自由贸易协定规定在韩国享受优惠关税待遇。
《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简称FORM F,全称为: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M F
FOR CHINA-CHILE FTA. 智利的进口商从我国进口时,凭借此证可享受不同程度的关税优惠待遇。自2006年10月1日起,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开始签发《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 F),该日起对原产于我国的5891个6位税目产品关税降为零。
中智证书原产地标准rvc对应中韩证书填什么:
原产地证标准填写:
1.完全原产:“WO”;
2.非完全原产:完全由获得原产资格的材料制成,填“WP”;
3.非完全原产:符合特定原产地标准中税则归类改变,工序要求的填PS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