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中韩FTA产地证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这是证明企业合法经营的基础文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用于证明企业的组织结构和合法性。
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复印件:这是企业纳税的凭证,外资企业则无需提供此证件。
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及对账单:用于证明企业的资金流动和财务状况。
公司章程、验资报告、股东决议等文件资料:这些文件进一步证明企业的组织结构和资本状况。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验证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
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文件:如果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则需要提供这些文件。
出口货物报关单和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复印件:这些是与出口活动直接相关的单据。
此外,还需要提供中韩FTA原产地证明书、贸易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与货物有关的单据及商业发票或销售清单等。进口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生产国出具的允许该产品在该国销售的证明文件也是必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