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运和国际空运对安全有很高的要求,对货物包装也有要求。空运包装对不同种类的货物也有不同的要求,例如货物的尺寸、性质和重量,他们对空运包装的要求也不同。我们应该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使用不同的包装和包装材料,以防止货物因各种包装原受损。
国际空运货物包装的一般规则和要求
一、普通货物包装基本要求:
1、货物包装应坚固、完好,在运输过程中能够防止包装破裂、内物漏出、散失;防止因码放、摩擦、震荡或因气压、气温变化而引起货物损坏或变质;防止伤害操作人员或污染飞机、地面设备及其他物品;
2、包装除应适合货物的性质、状态和重量外,还要便于搬运、装卸和码放;包装外表面不能有突出的钉、钩、刺等;包装要整洁、干燥、没有异味和油渍;
3、包装内的包装材料(如木屑、纸屑)不能外漏。除纸袋包装的货物(如文件、资料等),托运货物都应使用包装带捆。严禁使用草袋包装或草绳捆扎货物;
4、捆扎货物所用的包装带应能承受该货物的全部重量,并保证提起货物时不致断开;
5、假如货物的包装不符合本手册中的相关规定,应要求托运人改进或重新包装后方可收运。
二、特殊物品的包装要求:
1、液体货物。容器内部必须留有5-10%的空隙,封盖必须平密,不得溢漏。用玻璃容器盛装的液体,每一容器的容量不得超过500毫升,单件货物毛重以不超过25千克为宜。箱内应使用衬垫和吸附材料填实,防止晃动或液体渗出。
2、粉状货物。用袋盛装的,Zui外层应使用塑料涂膜纺织袋作外包装,保证粉末不致漏出,单件货物毛重不得超过50千克;用硬纸桶、木桶、胶合板桶盛装的,要求桶身不破、接缝严密、桶盖密封、桶箍坚固坚固;用玻璃装的,每瓶内装物的重量不得超过1千克。用铁制或木制材料作外包装,箱内用衬垫材料填实。单件货物毛重以不超过25千克为宜。
3、精密易损,质脆易碎货物。单件货物毛重以不超过25千克为宜,可以采用以下方法包装:
(1)多层次包装:即货物—衬垫材料—内包装—衬垫材料—运输包装(外包装)。
(2)悬吊式包装:即用几根弹簧或绳索,从箱内各个方向把货物悬置在箱子中间。
(3)防倒置包装:即底盘大、有手提把环或屋脊式箱盖的包装;不宜平放的玻璃板,档风玻璃等必须使用此类包装。
(4)玻璃器皿的包装:应使用足够厚度的泡沫塑料及其他衬垫材料围裹严实,外加坚固的瓦楞纸箱或木箱,箱内物品不得晃动。
4、裸装货物、不怕碰压的货物。可以不用包装,如轮胎等;不易清点件数、外形不规则、外形与运输设备相似或轻易损坏飞机的货物,应使用绳、麻布包扎或外加包装。
5、大型货物。打托:体积或重量较大的货物底部应有便于叉车操作的枕木或底托。
如果要进行国际空运,托运人需要知道货物在通过空运条例之前应该如何包装,是需要特殊包装还是使用纸箱包装等等,这样托运人就不需要重新包装或改进,因为包装不符合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