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发零售服务认证实施程序及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批发零售活动的企业均可向公司提交服务认证申请。由认证申请方填写《批发零售业服务认证申请书》,并按其附件要求提供申请认证所需资料。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a组织简介(包括组织销售方式的介绍);
b)组织机构图(包括批发零售业服务管理有关部门组织机构图);
c)年检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d)有效期内的涉及国家法规强制要求的许可文件,如:服务/卫生/经营许可证等;
e)已获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及其他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f)申报服务活动的详细说明,主要的服务流程以及涉及到的服务技术规范;
g)与服务过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国际、国家、地方、行业)清单及服务规范执行的标准清单(可现场提供);
h)批发零售服务网点清单;
i)现行有效的批发零售业服务管理体系文件及文件清单;
j)组织依据SB/T 10962-2013进行的自我评价报告。批发零售服务认证实施程序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