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检公司所盖的证明货物在当地停留,未再加工证明的,货物中转香港,原产地证印尼FE证书香港未再加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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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印尼FE东盟原产地证中转HK办理未再加工证明的含义:香港未再加工证明是证明您的货物在国内生产,经香港出口到国外,在香港停留期间并未对产品进行任何的加工改造,可让国外客户在目的国海关那边顺利清关。
“未再加工证明”的中文为:“兹证明该证书所列商品在香港停留/转运期间未进行任何加工”。英文为“THISIS TO CERTIFY THAT THE GOODS STATED IN THIS CERTIFICATE HAD NOTBEEN SEBJECTED TO ANY PROCESSING DURING THEIR STAY/TRANSHIPMENT INHONG KONG”。
输东盟国家的货物运输符合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直运规则。经香港、澳门或其他非缔约方国家转口至东盟各国的货物,在获得海关签发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后,可持上述证书及有关单证,向香港、澳门中验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未再加工证明”。
我司可代办“未再加工证明”盖章,可来电咨询办理。(如原产地证已提交国外海关也可申请立性未再加工证明,具体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