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进行投资,是此个体户的经营者而已,不能以此个体工商户的名义。个体户不是单位,是属于自然人的,是属于无限责任的个体经营,是不可以做为股东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一百零四条 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可以进行投资,是此个体户的经营者而已,不能以此个体工商户的名义。个体户不是单位,是属于自然人的,是属于无限责任的个体经营,是不可以做为股东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一百零四条 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成立日期 | 2016年07月06日 | ||
法定代表人 | 汪丽萍 | ||
注册资本 | 500万人民币 |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商务信息咨询、代办车辆业务、机动车信息咨询、商务签证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汽车租赁(不包括带驾驶员的汽车出租)、经济信息咨询、国内贸易、财税信息咨询、代理记帐(以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 | ||
公司简介 | 港牌宝商务服务(深圳)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的服务性质公司,公司办公地址位于深圳南山中心区,公司秉承专业。诚信的经营理念。公司主营业务:粤港车牌办理、港珠澳车牌办理、中港车牌办理、FV车牌和粤Z车牌的年检、批文延期、变更司机、更换车辆、变更主体;公司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香港公司注册、变更、年检;香港1/4/9号牌照申请、金融牌照申请等业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