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检测”与“鉴定”有哪些区别
1、针对的对象不同
(1)房屋鉴定主要针对的是既有建筑(指建成投入使用2年以上的房屋)的安全现状进行鉴定。
(2)房屋检测主要针对的是新建成未投入使用或在建工程结构构件施工质量进行专项检测。
2、采用标准依据和结果不同
(1)房屋鉴定一般采用《民用可靠性鉴定标准》、《工作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危险房屋鉴定标准》、《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等鉴定标准规范,通过现场查勘描述和使用仪器设备检测出的结构数据进行全面综合分析及验算,判断房屋现时工作状况并评定房屋等级,得出房屋安全鉴定结论。
(2)房屋专项检测一般采用《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房屋结构设计资料,通过仪器检测房屋结构构件的材料强度、配筋、截面尺寸、侧向位移等,并依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设计要求,得出检测结果是否满足验收规范和设计要求。
3、检测与鉴定的相互关系
检测与鉴定两者关系密切、相互相成,鉴定包含检测,检测是鉴定的基础前提,鉴定结论是基于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判断,故检测工作是鉴定工作重要、必不可少的工作,没有检测数据就不会有科学、准确、客观的鉴定结论。
4、房屋检测的内容一般包括:
建筑变形倾斜检测、材料强度检测(包括混凝土强度、砖强度、砌筑砂浆强度、钢构件材料力学性能等)、构件截面尺寸、混凝土构件保护层深度、碳化深度、钢筋配置、钢构件防腐(防火)涂层厚度、钢构件厚度、焊缝缺陷、楼板厚度、混凝土构件裂缝的宽度和深度等检测项目内容。
5、房屋鉴定的内容
根据委托鉴定目的不同,房屋鉴定主要分为房屋完损性鉴定、房屋危险性鉴定、房屋可靠性(安全性和使用性)鉴定三大类型。
不论是进行房屋检测还是进行房屋鉴定,均需要委托具有住建局备案的房屋鉴定机构及具备检验检测资质认证证书(CMA)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鉴定。由于在申请对应资质时,相关部门会对其办公场所、人员、设备、实验室及管理流程进行严格把关是否符合要求,确保了检测数据和报告的真实可靠性。
关于房屋安全检测鉴定的一些基本知识:
哪些情况下需要对结构进行检测与鉴定?:
1.结构拟改变使用用途、改变使用条件和使用要求时;
2.拟对结构进行加层、插层或其他形式结构改造时;
3.拟对物进行整体移位时;
4.结构本身出现明显的功能退化或有明显的倾斜时;
5.由于外在作用导致结构可能出现损伤时;
6.由于设计、施工及使用原因引起相关方有根据怀疑结构出现问题而引起纠纷时;
7.出于维护结构的角度出发,了解结构的当前状态及在目标使用期内的性时;
8.结构超过设计使用年限;
9.结构遭受灾害而未引起毁灭性倒塌,相关方想加固继续使用时;
10.外观改造或装修产生荷载的变化或引起结构改变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