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发生了董事变更的情况。之前在广东省深圳市设立的一家外资公司的有权签字人仍然是之前的董事。在办理工商局相关事务时,需要新的董事签字,但与工商局备案的信息不一致。现在,工商局要求香港公司办理一份有权签字人变更手续。
由于香港公司变更有权签字人属于重大事项,需要香港公司董事亲自前往香港公证人处面签签字。幸运的是,香港公司董事正好在香港,这为办理手续提供了便利。
为了完成这一变更手续,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注册证书
2、商业登记证
3、周年深报表
4、董事名册
5、股东名册
6、唯一董事会决议
7、变更有权签字人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