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两地车牌申请条件:
一、境外企业投资在广东省内设立的企业(申请粤Z车牌)
1、办第1辆商务车指标的,上一年度纳税数额须达到15万元以上;
2、办第2辆商务车指标的,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须达到50万元以上;
3、申办第3辆商务车指标,上-年度的纳税数额须达到100万元以上;
4、从申办第4辆商务车指标起,上-年度的纳税数额每增加100万元即可增办1辆商务车指标,不超过15辆;
二、在广东省设立的纯内资企业(申请FV车牌)
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1辆内地入出香港商务车指标(深圳口岸)
近三年度纳税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可以申办1辆内地入出香港商务车指标(港珠澳大桥)
三、主要分类
1、大陆→香港(粤Z车牌)
2、香港→大陆(FV车牌)
3、陆路口岸-共六个
分别是:沙头角、罗湖、福田、深圳湾、(皇岗、文锦渡、已经停批)(其中罗湖口岸只通铁路,福田口岸通铁路和公路,但汽车不能直接过关。其余均为公路口岸)
四、挂牌车辆归属
1、FV车牌的车辆必须是归属在公司名下
2、粤Z车牌的车辆可以是在公司股东或者董事名下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