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十年QFLP试点在试点城市、管理模式、投资范围等方面日趋成熟。截至目前,开展QFLP试点的城市为13个。本文对九大试点城市(上海、北京、深圳、天津、重庆、青岛、海南、珠海、广州)QFLP政策对比梳理,在管理模式、投资方向、政策定位和实践等方面存在较大不同。
#1QFLP试点架构
各地QFLP基本架构由QFLP基金管理人发起设立QFLP基金和/或受托管理QFLP基金。
QFLP基金管理人以公司或合伙企业形式设立,而QFLP基金以合伙企业形式设立。
#2试点资质申请要求
1、外资股东资质要求
除北京、青岛、珠海外,其他六个城市均未对QFLP基金管理人的外资股东规定具体的牌照要求及资产管理规模门槛。
2、注册地、注册资本、实缴资本与高管要求
注册地:九大城市均要求QFLP基金管理人和QFLP基金设立在本市。
注册资本与实缴资本:上海、重庆、珠海均要求QFLP管理人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万美金;天津则要求实缴资本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
高管:上海、天津、青岛、重庆、海南与珠海均要求QFLP基金管理人至少具备2名高管,每名高管的股权投资或投资管理经验不低于2年,高管任职经历不低于2年。北京则要求至少2名高管有3年以上股权投资或投资管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