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充电器要怎么测试?
无线充电器是指不用传统的充电电源线连接到需要充电的终端设备上的充电器,采用电磁感应原理,通过线圈进行能量耦合实现能量的传递。从理论来说,无线充电技术对人体安全无害处,无线充电使用的共振原理是磁场共振,只在以同一频率共振的线圈之间传输,而其他装置无法接受波段。它在正常工作下会产生电磁场,也要满足CE认证中相应的EMC要求。
无线充出口欧盟需要做CE认证
CE认证是一种安全认证,被视为产品出口到欧盟的通行证。凡是产品要出口到欧盟市场销售的,就必须办理强制性的CE认证,无线充也不例外,必须要加贴CE认证标志才能出口。
无线充CE认证需要满足标准:
RF:EN303417
EMC:EN301489-1/3,
SAR测试或评估:EN5364:2018,EN62369:2009,EN62311
安全:EN60950-1(EN62368-1)
RED产品范围仅包括无线通讯和无线识别设备(如RFID,雷达,移动侦测等)。射频设备不用于通讯或者识别的会在电磁兼容EMC指令和低电压LVD指令中;
2、有线通讯终端设备(TTE)被移除,RED指令仅用于无线产品;
3、无线广播接收机现已纳入RED指令的范围(之前涵盖在电磁兼容EMC指令和低电压LVD指令中);
4、指令覆盖频率下限已取消(之前R&TTE的起始频率是9 kHz),而上限依然是3000 GHz;
5、机构评估意见现已由“型式检查证书”取代;
6、制造商只有在其质量体系经过公告机构评估过后,才能使用带公告机构号码的CE标志(完全–型式H);
7、二类设备向各国频谱机构进行通告的要求不再需要;
8、二类设备的标识不再需要,在某些使用的依然需要出现在产品包装上;
9、不再需要在用户手册中出现CE标志,手册中必须注明射频使用的频段及发射功率;
10、个人评估用的套件不再受管控(即不需要进行RED认证);
11、新指令要求使用统一的充电器;
12、制造商及入口商的地址及联系方式必须出现在设备上,而当设备太小时可以出现在用户手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