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办事处的条件:
1、成立满2周年以上
2、香港公司银行开户证明资信证明
3、资料做国际律师公证
4、红本租赁地址
二、设立办事处需准备的资料
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经办人身份证明
3、经公证认证的外国企业住所证明和存续两年以上的合法营业证明、外国企业章程或组织协议;
4、经公证认证的外国(地区)企业出具的对有权签字人的授权或证明文件;
5、经公证认证的外国(地区)企业对首席代表、代表的任命文件及其身份证明;
6、首席代表、代表的简历;
7、经公证认证的同外国(地区)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本信用证明;
8、机构驻在地址信息申报材料。
三、设立办事处的办理流程:
(一)受理申请材料;
(二)审核材料;
(三)核准登记;
(四)颁发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