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特殊监管区】综合保税区内企业承接境内委托加工业务热点解答

2025-05-28 08:08 14.154.14.53 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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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报关,海关清关,产地证办理,熏蒸商检植检代理,海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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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东门南路1006号文锦渡口岸综合报关大楼628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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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细介绍

综合保税区作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为区内企业提供了独特的政策优势。其中,区内企业承接境内(区外)企业委托加工业务是一种常见的业务模式。以下是关于这一业务模式的热点解答。

第一题:什么是“委托加工”?

委托加工是指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利用监管期限内的免税设备,接受区外企业委托,对区外企业提供的入区货物进行加工,加工后的产品全部运往境内(区外),并收取加工费,向海关缴纳税款的行为。

 

第二题:区内企业开展委托加工业务需要具备哪些准入条件?

区内企业开展委托加工业务,需确保海关认定的企业信用状况不为失信企业;需具备开展业务所需的场所和设备,并对委托加工货物与其他保税货物实行分开管理、分别存放。

 

第三题:委托加工业务是否实施账册管理?

是的,区内企业开展委托加工业务应设立专用的委托加工电子账册,以记录和管理相关业务数据。

 

第四题:委托加工用非保税料件由境内(区外)入区如何申报?

区外企业申报时,监管方式应为“出料加工”,运输方式为“综合保税区”。而区内企业申报时,监管方式应为“料件进出区”,运输方式为“其他”。

 

第五题:委托加工成品运往境内(区外)时如何申报?

区外企业申报时,监管方式仍为“出料加工”,成品和加工增值费用需分列商品项。区内企业申报时,监管方式则为“成品进出区”,商品名称按实际填报。加工增值费用的完税价格需以区内发生的加工费和保税料件费为基础确定。

 

第六题:委托加工剩余料件运回境内(区外)时如何申报?

区外企业和区内企业的申报方式与成品运往境内(区外)时相似,分别使用“出料加工”和“料件进出区”的监管方式。

 

第七题:委托加工产生的边角料、残次品、废品、副产品怎么处理?

这些物料应运回境内(区外)处理。产生的固体废物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出区手续。

 

第八题:委托加工电子账册有什么管理要求?

委托加工电子账册的核销周期Zui长不超过一年。区内企业需按照海关监管要求,如实申报数据,并根据实际加工情况办理报核手续。

 

第九题:委托加工业务还有哪些特别注意事项?

除特定规定外,区内企业不得开展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的委托加工业务。如使用保税料件,需事先向海关报备。如企业不再符合准入条件、未按规定处置边角料等或涉嫌走私被立案调查,海关可暂停其委托加工业务。

 

第十题:委托加工业务有哪些政策依据?

主要的政策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支持综合保税区内企业承接境内(区外)企业委托加工业务的公告》。

通过以上解答,希望能为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境内委托加工业务提供清晰的指导和帮助。在实际操作中,企业还需根据具体情况和海关要求,确保合规运营,并充分利用政策优势,推动业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