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监管作业场所,是海关对进出境货物实施有效监管的重要节点。这些场所由企业负责经营管理,供进出境运输工具或者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工具进出、停靠,进行海关监管货物的进出、装卸、储存、集拼、暂时存放等经营活动。这些场所必须符合《海关监管作业场所设置规范》的要求,并办理相关海关手续。
一、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的分类
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可以根据其运输方式的不同进行分类,主要包括:水路运输类、公路运输类、航空运输类、铁路运输类以及快递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还有集中作业场地,如旅客通关作业场地、邮检作业场地等。
二、申请企业的资格条件
想要经营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的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 取得与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经营范围相一致的工商核准登记;
3. 具有符合《场所设置规范》的场所。
如果是由法人分支机构经营的,该分支机构应当取得企业法人的明确授权。
三、申请注册的材料
企业在向主管海关提交注册申请材料时,需要包含以下内容:
1. 经营海关监管作业场所企业注册申请书;
2. 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功能布局和监管设施示意图。
如果是法人分支机构经营,还需要提交企业法人的授权文书。
四、企业管理要求
为了确保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的正常运营和有效监管,经营企业需要遵守以下管理要求:
1. 根据海关监管需要,在场所的出入通道设置卡口,并配备与海关联网的卡口控制系统和设备;
2. 凭海关放行信息办理海关监管货物以及相关运输工具的出入手续;
3. 妥善保存货物进出及存储情况的电子数据或纸质单证,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
4. 建立与海关联网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并根据需要建立无线网络;
5. 若场所出现与规范不符的情况,应立即修复并报告海关;
6. 只能在场所内装卸、储存、集拼、暂时存放海关监管货物,非海关监管货物应与海关监管货物分开存放,并设立明显标识;
7. 定期向海关报告存放超过3个月的海关监管货物情况;
8. 建立与海关监管业务相关的人员、单证、设备管理和值守制度。
五、海关监管作业要求
海关在监管作业场所执行以下要求:
1. 采取多种方式(如视频监控、联网核查、实地巡查、库存核对等)对场所实施监管;
2. 发现安全生产隐患时,及时向主管部门通报;
3. 海关的监管不妨碍其他部门履行其职责。
六、处罚规定
如果经营企业违反相关规定,如未凭海关放行信息办理出入手续、未保存相关单证、场所与规范不符且未及时修复、未按规定装卸存储海关监管货物、未报告存放超过3个月的海关监管货物等,海关将责令其改正,并给予警告,甚至暂停其相应业务。如果发生走私行为或重大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处罚将更加严厉。
海关监管作业场所作为海关监管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维护正常贸易秩序具有重要意义。企业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场所的合规运营,并与海关密切合作,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贸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