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企业反映在进口货物时,由于对海关审价法规不熟悉,以及运输相关费用构成的庞杂性,常出现漏报有关费用的情况。,我们就来一同梳理一下这些问题。
一、运输及其相关费用计入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海关总署第213号令)的相关规定,运输及其相关费用要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与运输有关:这包括基本运费、运输附加费、港口费用(如引航费、拖轮费等)、运输途中的仓储费用等。
应计算至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这意味着,货物在境内输入地点离开运输工具之前的所有费用都应计入。
由买方实际支付或应当支付:这些费用必须是买方实际已经支付或根据合同应当支付的费用。
二、常见的运输及相关费用解析
基本运费与附加费:基本运费是运输的主要费用,而附加费则可能包括燃油附加费、码头装卸费等。这些费用若符合上述条件,都应计入完税价格。
滞期费与速遣费:滞期费是因货物卸载延误而产生的费用,而速遣费则是因提前完成卸载而得到的奖励。这两者的处理需根据具体情况,发生在起卸前的滞期费应计入完税价格,而速遣费若发生在出口地装载时并返还给买方,则可从完税价格中扣减。
仓储费用:若在运输途中因航线安排等原因产生的短暂仓储费用,应计入完税价格;但若是买方出于经营安排在出口地进行的仓储,则不计入。
装运延期扣款:这实际上是一种违约赔偿,不属于与运输相关的费用,不计入完税价格。
三、海关提醒
企业在申报进口货物时,应仔细核对运输及相关费用,确保按照海关规定进行申报。对于不确定是否应计入完税价格的费用,建议提前咨询海关或相关机构,以避免因漏报而导致的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深圳中外港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提醒:熟悉海关审价法规,准确申报运输及相关费用,是企业确保进口货物顺利通关、避免不必要风险的重要一环。我们将继续为您提供的货运代理服务,助您轻松应对进口货物的各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