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入名单与注册信息
进口山竹需确保在我国检疫准入名单内。您可通过海关总署门户网站(http://www.customs.gov.cn/)查看准入国家及注册果园、包装厂名单。目前,我国允许从马来西亚、缅甸、泰国、印度尼西亚、越南进口新鲜山竹。
二、检疫审批
在签订进口合同前,需向海关总署申请进境新鲜水果检疫审批,取得《检疫许可证》。该证有效期一年,可在许可数量内分批进口。进境口岸需具备进境水果指定监管场地资质。
三、报关单证要求
进口山竹申报时,除一般贸易单证外,还需提供: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输出国家植物检疫证书及原产地证书。植物检疫证书应符合国际或双边标准,集装箱运输需注明号码,且与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进口合同信息一致。
四、包装与标签规定
包装箱应注明水果名称、产地、果园与包装厂注册信息。每个包装箱和零售盒需标明货物详情、原产地、加工厂、出口商信息及保质期等。发运托盘需标明“本产品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
五、进境检验检疫
山竹入境时,海关将实施检验检疫。内容包括核查货证、植物检疫证书与包装信息,检查是否带病虫害。如发现问题,将实施除害处理或退运/销毁。
请确保遵循以上规定,以保障进口山竹的顺利通关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