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取名自由,一般是要求提供中英文名称(英文名称必须要有,中文可不提供),名称必须以Limted结尾,虽说取名自由,但建议不要带“集团”,“信托”“中华”“中国”等敏感词,并不是说不可以用,只是后续如果你要开对公账户的话银行会要求提供该名字符合的资料以及资金证明,具体可以概括为:
1、香港公司英文名称一定要有,中文名可有可无;
2、公司英文名称必须以“Limited”结尾,中文名称必须以“有限公司”结尾;
3、公司的中文名称必须是繁体字,这些繁体字必须在《康熙字典》或《辞海》及ISO10646国际编码标准内找到。
4、香港公司起名自由。除了“皇家”“银行”或“信托”等受管制字眼外,一些在国内比较难注册的公司在香港都可以得到注册,只要不重复就可以。
5、不论注册资金大小,公司名称允许含有地区性和行业性质,例如﹕北京、浙江、香港、国际、亚洲、学院、出版社、协会、控股、实业、发展、投资、财务、科技、医疗、基金、促进会等字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