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对企业版图扩展或公司业务的需要,越来越多的企业会选择注册香港公司。但是也会出现很多企业在香港公司注册成立后,由于部分原因不再使用的情况。
如果香港公司不再使用,一定要主动进行注销,或者选择转让香港公司、过户他人!
因为香港公司本身不会自动注销,而逾期不做年审的,公司将会收到罚款。若不妥善处理,还会收到法院的传票,严重时会被列入到政府黑名单,从而影响自己进出香港、在香港的信誉程度,也会影响以后重新注册香港公司。同时,还会被随时冻结银行帐户等。所以,注销香港公司的程序一定不可忽视!
目前,注销香港公司主要有主动与被动两种形式:
◆ 主动注销
香港公司可以在正常运作的情况下提出注销申请,需提供公司的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章程原件、股东董事名册与护照扫描件,以及签署“不反对撤销公司注册通知书”(原件)等文件。
◆ 被动注销
香港公司到了做账年审时,不更换新的商业登记证和做周年申报,逾期后将会收到香港公司注册署罚单。如果不予理会、香港法院传票也不出庭申辩的话,香港公司注册署会在一段时间之后,自动把此公司注销掉。
香港公司注销申请需要哪些条件?
◆ 未拖欠政府责任和罚款:年检、税款、罚款
◆ 未拖欠债务
◆ 公司的所有成员均同意撤销注册
◆ 公司仍未开始营运或经营业务,或在紧接提出申请之前的3个月内没有营运或经营业务
◆ 公司已取得税务局局长不反对撤销注册的书面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