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诊所的流程和条件标准包括以下方面:
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
房屋相对独立,设置诊室和病房。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诊室及治疗房间分开并设有“三氧离子层流病房”,至少设有诊察床、针灸治疗床位(可使用同时诊疗3个科目的大诊床),可以配备观察床等基本设施,设立相应的活动病床单元以及配套服务设施设备,符合院感要求,应当设无障碍设施。
有合理的相对稳定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队伍,在区中管中心备案自建团队在8人(或门诊等病源35人次/日)的基层门诊等准入许可指标基础上可设立中医诊所。
注册资金到位,设备齐全符合要求,并经医疗安全评估合格。
符合医疗机构感染控制标准和管理规范要求。
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拟开展的诊疗科目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