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炸锅作为厨房新宠,以其独特的烹饪方式和便捷的操作受到广泛关注。这种电器不需要使用油炸,而是利用热空气对流加热食材,实现类似油炸的效果。在上,空气炸锅的进口和销售需要满足特定的准入条件,外贸企业在进口时需特别注意以下要点:
商品归类与申报要求:
空气炸锅归属于家用电热器具,具体为品目85.16下的子目8516.60。作为自由进口类机电产品,空气炸锅无需进口许可,但需提供《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规范》规定的申请材料或有效期内的《进口食品接触产品备案书》。
监管要求:
空气炸锅作为食品接触产品,必须符合中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4806.1-2016)等。产品的标签和说明书应使用规范汉字,并包含必要的产品信息和安全警示。海关对进口食品接触产品实施“产品备案+产品检验+后续监管”的模式,对不合格产品将采取退运或销毁等措施。
选购攻略:
消费者在选购进口小家电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l 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
l 查看铭牌是否使用销售地官方语言,并符合《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GB4706.1-2005)的规定。
l 确认操作面板是否有中文标识,是否配有中文使用说明书。
l 注意产品是否具有3C认证标志和能效标识。
l 检查电源插头是否符合中国制式,并索要发票、保修卡等购买凭证。
海关提醒进口贸易商,在进口空气炸锅前,应全面了解中国的技术规范要求,确保产品标签标识规范,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