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进出境修理的货物、物品以及维修所需的原材料和零部件。
适用于保税区等特殊区域与境外之间的检测、维修货物流动,以及与境内(区外)之间的同类货物流动。
申报时需提交维修合同,并提供税款担保或按保税货物管理。
复运出境时,可申请退还税款担保。
修理物品的境内维修期限由海关确定,如需延长,应提前申请。
超过允许期限未复运出境的,将按一般进出口货物征税。
出境申报时需提交维修合同。
复运进境时,需提供维修发票等相关单证,海关将基于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确定完税价格。
复运进境的运费和保费不计入完税价格。
出境修理物品的期限也由海关确定,未能按时复运进境的应申请延期。
超过允许期限未复运进境的,将按一般进口货物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