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作为中国在东盟中的重要贸易伙伴,对于电子电气产品的进口有着一系列的技术性贸易措施。
越南电子电器技贸措施概况
1. 电气安全和电磁兼容CR认证制度:涉及安全认证和电磁兼容强制认证。
2. 能效管理:实施能效标志认证,对电器产品的能效进行监管。
3. 有毒有害物质:对电子电气产品中的有毒有害物质进行管制。
4. 通信设备管制:对通信设备的市场准入有特定的要求。
越南电子电器CR认证制度
· 监管机构:越南科学与技术部(MOST)和越南标准质量局(STAMEQ)。
· 认证机构:越南认证中心()和越南质量保证和测试中心()。
· 强制性认证产品:包括13种电子电器产品。
· 电磁兼容强制认证产品:包括7种电子电器产品。
· 认证模式:分为模式5(稳定生产的产品)和模式7(新产品)。
· 认证标志:包括安全认证标志和电磁兼容认证标志。
越南电子电器的能效要求
· 认证机构:越南国家工商经贸部(MOIT)。
· 强制产品:包括空调、冰箱、洗衣机等20类产品。
· 能效标签:展示产品的能效等级。
有毒有害物质管制
· 管制物质:包括镉、六价铬、铅、汞以及PBBs和PBDEs。
· 法规:《化学品法》及实施指南、30/2011/TT-BCT号决议等。
越南通讯设备的市场准入要求
· 监管部门:越南资讯通讯部(MIC)。
· 认证要求:第一类产品需在越南实验室进行测试,第二类产品可在国外实验室进行。
温馨提示
在电子电器产品进入越南市场前,应进行相应的合格认证,并由指定认证机构颁发合格证书,产品加贴认证标志,以确保符合越南市场准入要求。
以上信息有助于中国的生产、进口和供应商了解越南市场对电子电器产品的技术要求,从而确保产品顺利进入越南市场。企业应严格遵守越南的技贸措施,以避免不必要的贸易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