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申报过程中,企业有时会遇到报关单上的品名与进货发票上的品名不一致的情况。这种不一致可能会引起退税申报的问题,导致退税进程受阻。
海关和税务机关的规定:
根据海关及税务机关的答复,出口退税的申报要求报关单上的出口货物信息与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购进货物信息相匹配。这意味着,报关单上的商品名称和规格型号应与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信息保持一致。
处理建议:
如果企业在申报出口时遇到需要合并报关的情况,例如多种零部件合并为同一商品名称报关,企业应书面报告出口货物报关单与增值税专用发票上不同商品名称的相关性,以及不同计量单位的折算标准。这样做可以避免在退税申报时被判定为商品名称不符,从而无法申报出口退(免)税。
影响退税的情况:
如果报关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商品名称不一致,且没有提供相应的书面说明和折算标准,可能会被税务机关判定为不符合退税条件,从而影响退税。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能需要按照增值税征税政策来处理相关货物。
深圳市中外港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提醒:企业在进行出口退税申报时,应确保报关单与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信息一致性,避免因信息不匹配而影响退税。在遇到品名不一致的问题时,应及时与海关和税务机关沟通,提供必要的书面说明,以确保退税申报的顺利进行。在有疑问或需要指导时,建议咨询海关或的报关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