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布背景
随着科技进步和产品的快速迭代,许多机电类产品的生命周期不断缩短,而部分零部件的寿命却远超产品整体使用周期。为响应资源循环利用和环保的号召,旧品及可用零部件的再制造已成为行业趋势。为确保再制造产品的质量与安全,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海关制定了《进口含再用零部件产品检验规程》,并于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
二、规程内容解读
1.术语与定义
规程明确了含再用零部件产品的定义,即由新零部件和再用零部件组成的产品。再用零部件是指经过一次或多次正常使用,但质量上达到“同新的一样好”标准的零部件。
2.检验要求
规程规定,含再用零部件的进口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安全、卫生、环保标准。检验方式可以是产品检验、符合性验证或两者结合。抽样应按照全新产品的抽样规则进行。
3.标识与性能
产品、说明书及包装上应明确标注再制造标识,并且其性能、安全、卫生及环保要求应与全新产品相同。
4.符合性验证
检验过程中需验证单证和货物的一致性,并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要求。必要时,还需对再用零部件的可靠性、设计、剩余寿命、环境影响等进行核查和评估。
5.不合格处理
若产品涉及人身安全、健康或环保项目不合格,将责令销毁或退运;其他项目不合格的可进行技术处理,合格后方可销售或使用。
三、海关建议与提示
规程作为推荐性标准,旨在引导企业在产品全生命周期中,实现节能环保和受控条件下的产品再利用。企业在产品设计时,应考虑零部件的功能、预期寿命与新品相匹配,考虑产品的再用设计、当前状态评估、环境影响以及报废要求等因素,确保产品既环保又经济。
通过这一规程的实施,海关旨在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降低环境污染,确保进口含再用零部件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可靠和环保的产品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