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政府颁布的《香港公司条例》第十部/474条中,规定了:“公司必须有一名公司秘书”,明确了香港公司法定秘书一职。
那这位公司秘书具体是干什么用的呢?
一般来说,香港公司法定秘书应确保香港公司的运作符合香港公司管理条例的要求,其职务包括:
在董事会的指示下,组织股东大会
参加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编写会议记录;
处理股权转让事宜;
保存会议记录、股东名册、董事和秘书名册、抵押名册;
按规定向公司注册处和税务局提交有关文件,如年度报表,税表和审计报告;
更改股东或董事的通知等,需向香港注册署备案的事务和文件;
对相关的法定条例提供专ye咨询等
那么谁可以担任香港公司的秘书呢?
如为自然人:须通常居住于香港如为法人团体:需为持有TCSP牌照的香港公司
而通常情况下,委托代理秘书公司申请注册香港公司,其会提供法定秘书服务,担任法定秘书一职,而无需客户自己提供。
在填写申请注册香港公司文件NNC1的时候,就需要确认公司的法定秘书人选,填写香港公司法定秘书的基本信息。
由于多数注册香港公司的内地人都不会在香港当地实际经营,而是离岸经营,不会在香港设立办公室,代理秘书公司通常还会提供香港地址挂靠服务,不需要客户自己提供香港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