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全称《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于2020年11月15日由我国与东盟十国、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日本共同签署,标志着全球Zui大自由贸易区的正式启航。为助力进出口企业更好地把握商机,本期我们重点解读东盟十国与我国的主要贸易商品归类。
东盟十国包括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新加坡、文莱、柬埔寨、老挝、缅甸、越南,与我国贸易往来频繁,互补性强。2021年一季度,东盟继续稳坐我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宝座。
在贸易往来中,农产品、成品油、天然气、橡胶、电子产品等商品占据重要地位。
进口商品篇
农产品方面,如泰国香米、棕榈果、榴莲等热带水果深受欢迎。泰国香米税则号列为1006.3020,Zui惠国进口关税税率在配额内外分别为1%和65%,而东盟协定税率为50%。
食品类如综合蔬果干、白咖啡也颇受青睐。而水产品如冻鲶鱼、冻虾等,更是餐桌上的佳肴。
在原材料方面,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的棕榈油、东盟的天然橡胶等,为我国工业生产提供了重要原料。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液化天然气,作为清洁能源,其税则号列为2711.1100,Zui惠国进口关税税率为0。
家居用品中,泰国的乳胶枕因其舒适性和健康性备受推崇,其税则号列为4016.9990,东盟协定税率更是降为0。
出口商品篇
在出口方面,我国的大蒜、木耳、洋葱等蔬菜深受东盟市场喜爱。而电子设备如便携式电脑、电视、手机等,也因其高性价比在东盟市场占据一席之地。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RCEP的生效,区域内90%以上的货物贸易将Zui终实现零关税,这将为我国与东盟的贸易往来带来更大便利和机遇。
通过本期解读,相信广大进出口企业对东盟十国与我国的主要贸易商品归类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在RCEP的大背景下,我们期待更多的企业能够把握机遇,拓展东盟市场,实现共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