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存续的公司不用着急!公司实缴资本有过渡期!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针对大家关心的新公司法实施后存量公司如何实缴注册资本的问题作了具体规定。
划重点!
1.依照公司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设置三年过渡期,自2024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2.公司法施行前设立的公司出资期限超过公司法规定期限的,应当在过渡期内进行调整。
3.公司法施行前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2027年7月1日起剩余出资期限不足五年的,无需调整出资期限;剩余出资期限超过五年的,应当在过渡期内将剩余出资期限调整至五年内。调整后股东的出资期限应当记载于公司章程,并依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
4.公司法施行前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三年过渡期内,缴足认购股份的股款。
5.公司法施行前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过渡期内未调整出资期限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依法要求其在九十日内调整出资期限,出资期限自2027年7月1日起不得超过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