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曲下载收费。当歌曲以付费形式提供给用户下载时,音乐平台会按照签约时的约定比例分配收益给歌手。例如,如果一首歌曲的下载费用是2元,而歌手的分成比例是50%,那么歌手将获得1元。歌曲播放本身不直接产生收益,但在歌曲播放页面投放的广告是收益来源之一。这部分广告收入会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歌手。
如果其他艺术家或个人翻唱了歌曲,原歌手也可以从这些翻唱中获得收益,这取决于音乐平台的具体政策和合同条款。固定比例的额外收入。对于歌手,有特定的固定比例额外收入(例如6%),这是为了特别保障歌手的利益。
出售版权。
这是目前词曲创作者们Zui为主流的一种方式,写好一首歌曲,打个谱或是制作成小样,发给有关公司或是歌手投稿,对方看中了便签个著作权转让合同卖了,只保留词曲作者署名权,价格高低不等,有几万十几万的,也有几千块的,甚至还有几百块的。
版权分成。
公司约稿或是写好歌曲投稿,中了之后签订协议,发行后各种渠道的收益按比例进行分成,如果一首歌曲火了,便可以获得源源不断的版权收益,这是Zui为合理的合作方式,目前做得比较好的是曲投投音乐等。
音乐版权盈利主要就两种计费方式,一种是平台采买也就是预付,一种是卖数字专辑也就是分成的形式。
平台采买一般不看流量,会直接给音乐人付一笔费用。但不是所有的明星都会要求这样,都会因为不划算。明星如果落入凡间,跟普通人、跟流量去比拼,他就不划算。
比如说蔡徐坤如果论歌曲的播放量公式去计算,他是不划算的,他这种就会先跟平台要笔费用。偶像级的一般对于收益都非常特别自信。
比如说周杰伦一般都会采用卖数字专辑的模式。再或者泰勒斯威夫特,既有流量又有偶像标签的,他是两个都要,他就是一方面要收割粉丝的上供,一方面他也要平台的保底。
这种偶像级明星一般两边都要。一方面他要流量收购流量的ToC 的钱,他一方面也要 ToB的钱。这种情况下,他一般跟平台的合作模式是要一个预付,再到后面预付和分成两者取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