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申报”定义
“提前申报”的优势
提高通关效率:企业可以在确认舱单信息后立即完成申报,从而实现货物到港后迅速办理查验或放行手续,大幅缩短整体通关时间,减少滞港时间,降低企业通关成本。
容错机制:对于提前申报的货物,如果进口日期或运输工具有变更,不会记录报关差错。企业主动向海关报告违规行为并接受处理的,可从轻或免于处罚。
“提前申报”的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关于明确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管理要求的公告》(海关总署2014年第74号公告)
出口“提前申报”流程
企业在取得预配舱单数据后,提前向海关申报。
海关审核单证,企业安排货物集港。
货物到达码头后,进行机检并生成运抵报告。
报关单自动放行,出口货物抵港后直接装船。
“提前申报”注意事项
申报时限:出口货物应于运抵海关监管场所前3日内向海关申报。
申报责任:企业应如实申报,并对申报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运抵期限:未在规定期限内运抵的货物,海关将撤销原提前申报的报关单。
适用税率:提前申报的出口货物适用海关接受申报之日的汇率和税率。
适用政策:进出口货物许可证件应在海关接受申报之日有效。
修改和撤销:如货物与提前申报内容不一致,需向海关提交说明材料,并按规定办理报关单的修改或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