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普通合伙人实际控制人
1、基本信息:
自然人:身份证明、学历证明(专科及以上所有的,如高中为高学历,提供高中学历证明)、简历、无犯罪记录证明
非自然人: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文件、公司章程/合伙协议、经营情况说明。
2、控制关系图,机构盖章+实际控制人签字/签童
控制图应体现所有层级的出资人的出资比例;
标明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负责投资管理的管理人员出资比例和实缴金额情况;
直接或间接出资人存在资产管理产品的,控制图应标明资产管理产品或代为持有资产管理产品的出资人及相应出资比例。
直接或间接出资人近五年从事过冲突业务的,控制图应标明从事冲突业务的出资人及相应出资比例。
3、实际控制人提供5年以上相关经验说明及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曾任职机构出具的任职材料、离职材料、shebao缴纳材料等。
涉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相关工作经验的,应说明所任职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运作正常、合规稳健任职期间是否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涉及境外资产管理相关工作经验的,应说明曾任职境外资产管理机构受监管情况、主要开展业务资产管理规模、经营状况、国际声誉,以及个人的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等内容。
4、负债情况证明:控股股东、普通合伙人、实际控制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征信报告、近一年经
审计的财务报告。
5.其他。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应提供材料证明上市公司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已按照规定履行内部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已建立业务隔离制度、防范利益冲突。
控股股东、普通合伙人、实际控制人担任上市公司管理人员的,提供该上市公司知悉相关情况的说明材料。
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且与金融机构存在劳动关系的,提供该金融机构知悉相关情况且任职符合竞业禁止等要求的说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