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贸易的发展,对于关系人身及动物安全的产品,越来越多的国家要求出口商须提供由出口国相关机构认证的自由销售证明书。目前,中国香化协会、农业部农药登记机构、农业部全国w料工作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出具其主管产品的自由销售证明书。多数做法是企业自行出具一定格式的自由销售证明书,再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由贸促会对这份自由销售证明书以国际商事证明书的形式予以认证。
关于对要求出据《自由销售证明》的单位暂行管理办法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国际贸易和交流的需要,中国香化协会应许多国家和企业的要求出据《自由销售证明》。本着对国家和企业负责,实事求是的出据证明,认真严肃的做好此项工作,为此中国香化协会对所出据证明的单位做如下规定:
一、 经审查符合本管理办法的企业,由中国香化协会颁发〈自由销售证明〉书。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
二、 要求出据《自由销售证明》的单位,(或地区同级单位)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
三、 对要求出据《自由销售证明》的单位,需要提交对其产品负有法律负责的书面《保证书》(中英文对照)一份。
四、对要求出据《自由销售证明》的产品,必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或相关机构的许可证明材料,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五、原料、设备、包装材料生产企业出口产品要求开据《自由销售证明》的单位,除必须提供上述的材料外,提供所出口产品的标准(国家或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规格等,中英文名称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