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已经成为中国内地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常用的公司类型之一。香港公司主体资格证明常用于香港公司在大陆注册外商、合资公司,分公司、子公司、代表处等,即香港公司文件经司法部任命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律师依照法定程序出具公证证明。例如客户想在浙江成立一家外资公司,用香港公司来投资控股。将注册好的香港公司全套资料拿到工商局办理相关注册外资手续是,被告知香港公司需要做主体资格公证认证。该怎么办理都要哪些文件。所谓主体资格,一般指的是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周年申报表,若有变更过资料还需要加上变更的有关资料。一般情况都是这样,具体需要什么资料还需要跟有关部门对接。公证是需要标明具体使用事项及使用地。
我们建议客户与工商部门进一步确定后,只需要公证香港公司的注册证书及商业登记证即可。客户*后委托我们对这两份文件进行了公证认证,现在正在当地办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手续之中。
如果香港公司到内地投资,必需由香港律师出一份公证文件,公证文件分为半套和全套两种.半套是指只公证注册证书与商业登记证书;全套是刊号章程,两证书,及NC1表格都公证.香港公司办理外商投资公证文件,可根据客户所在城市决定办理半套或全套.
需注意,公司帐户zuihao是在香港银行所开,资信证明直接让银行出具即可.但新开户口客户的资信证明信件内容会比较少,因为没有太多数据可写.
通常国外的公证认证文件上 面没有标明有效期,这都由国内使用部门来认定,通常来说在半年之内都是有效的。 境外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公证有效期 境外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公证是境外投资者在华投资的步。这是证明其主体资格真实有效的途径。
(一)作为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应经其本国主管机关公证后送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其本国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部认证,后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二)作为自然人的外国投资者的身份证明,是指投资者所持有的该国有权部门签发的具有自然人身份证明效力的文件。由于各国制度不同,《执行意见》对“身份证明”内容并无统一要件要求,但一般情况下,应具备姓名、性别、年龄、国 籍、证件号码等足以确认自然人身份的基本内容。在实践中,护照作为国际通行的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证明,在持有人办妥签证和入境手续后,其提交的复印件经与原件核对无误,可以作为外国投资者的“身份证明”使用,无须公证、认证。对没有办妥签证和入境手续的外国投资者,其护照不能作为有效“身份证明”,仍应以经公证认证的该国有权部门签发的文件作为其身份证明。
(三)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按照司 法部有关中国委托公证人管理的相关专项规定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并经司法部派驻当地的机构签章转递后方可使用。 办理 完成后的公证认证文件上不会表明有效期,只有后的签发日期。是否有效必须以使用部门为准。一般来说在半年以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