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I所需材料
前期资料收集
ODI新设所需材料
1、境内公司全体股东,法人签字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该法人签字)
2、提供境外企业公司名称,章程(中外文电子版)
3、简述境外企业公司所经营项目内容
4、境内公司上一年度审计报告(需备案)
5、境内公司余额证明(大于投资额)
6、涉及签字盖章的(第1点),提供身份证与营业执照扫描件
7、境内企业股权穿透图(需穿透至自然人)
“
ODI并购所需材料
1. 投资主体注册登记证明文件;
2. 追溯至Zui终实际控制人的投资主体股权架构图(Zui终实际控制人需标明国籍、证件号);
3. Zui新经审计的投资主体财务报表;
4. 投资主体投资决策文件;
5.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投资协议或类似文件;
6. 证明投资资金来源真实合规的支持性文件;
7.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随附所有签字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8. 收购标的在收购前和收购后的追溯至Zui终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架构图;
9. 收购标的尽职调查报告;
10. 收购标的资产评估报告;
11. 收购标的财务审计报告;
12. 投资主体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13. 《商务厅备案证书》原件扫描件;
14. 《投资主体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等;
15. 其他相关协议、报告、说明等(如有)。以上附件均需加盖公章确认,由第三方出具的材料以第三方中介机构盖章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