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窗口
企业应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平台进行进口货物申报。
在报关单录入页面填写基本信息后,点击蓝色方向按钮,进入涉检报关信息录入界面。
正确申报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口岸海关或属地海关作为目的地检验检疫机关。
建议按照货物实际目的地申报目的地检验检疫机关。
目的地管辖区域
深圳关区隶属海关对应的目的地管辖区域如下:
前海海关:南山区(不含前海保税港)
同乐海关:宝安区
布吉海关:龙岗区(布吉、平湖等)
笋岗海关:罗湖区
福田海关:福田区(含福田保税区)
梅沙海关:盐田区(含盐田综合保税区)、大鹏新区
观澜海关:龙华新区
西沥海关:光明新区
龙岗海关:龙岗区(龙岗、龙城等)
坪山海关:坪山区(含坪山综合保税区)
惠州海关:惠州市(惠城区、惠阳区等)
落实检查
企业需关注“单一窗口”报关单回执信息,查看是否有目的地检查内容。
主动联系申报的目的地检验检疫机关进行查验。
注意事项
如果企业发现漏检,且申报的目的地检验检疫机关为口岸海关,应主动联系口岸海关明确处置措施。
未完成检查的进口货物不得擅自销售或使用,以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