瞪羚企业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定量指标:
·近一年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大于2.5%的国家认定的、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企业成立时间在15年内,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四年前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近四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且Zui近一年正增长。
(2)四年前雇员总数不少于100人,近四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且Zui近一年正增长。
(3)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Zui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且三年收入无大幅度下降。
(4)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Zui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且三年收入无大幅度下降。
2.定性指标:
·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在高新区内,具有法人资格。
·产业领域需符合国家和省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方向,涵盖新兴工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含大数据、物联网与云计算、高端软件、互联网)、生物健康、人工智能、金融科技、节能环保、消费升级等领域。
3.创新性指标:
知识产权:拥有一定数量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或者主导参与制定国际、国家标准。
研发投入:近三年至少有一年研发投入达到一定金额,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特定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