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如何设立深圳慈善基金会(变更代办)
设立深圳慈善基金会是一个复杂且需要遵循一系列规定的过程。以下是一般性的步骤和建议:
确定基金会的宗旨和目的:首先,需要明确基金会的公益目的和宗旨,确保业务在公益范围内,并有具体的援助方向和计划。
准备原始基金:根据基金会的类型(公募或非公募),筹集并准备足够的原始基金。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则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这些资金必须是到账的货币资金。
组建理事会:选择并组建理事会,理事成员一般为5~25人,包括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及理事若干。这些人员应具备从事相关慈善公益活动的经验。
起草章程:根据基金会的类型和宗旨,参照《深圳市公募基金会章程示范文本》或《深圳市非公募基金会章程示范文本》,起草基金会的章程。
寻找业务主管部门并申请同意设立:向合适的业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获得其同意设立基金会的文件。这一步骤可能因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一些地区可能不再需要寻找业务主管部门。
寻找办公场所:确保基金会有固定的办公地址和住所,并提供场地使用证明文件。无偿使用的场地需使用1年以上,产权房还需提供产权证明。
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名称核准: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基金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申请书(包含申请者基本情况、设立理由、业务范围、原始基金数额等)以及名称使用授权书(如果使用自然人或组织的名称)。
办理验资手续:凭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到银行开设验资专用账户,注入原始基金,并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完成上述程序后,尽快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办理设立登记手续。
招募工作人员:根据基金会的运营需要,招募合适的专职工作人员。
深圳慈善基金会的设立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公益目的:基金会应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其业务必须在公益范围内,并有明确的成立目的,即具体援助哪个公益方向。
资金要求: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到民政部申请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原始基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组织结构和人员:基金会需要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理事会成员一般为5~25人,主要包括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专职)及理事若干。此外,这些人员还需要具备从事相关慈善公益活动的经验。
固定住所:基金会需要有固定的办公地址和住所,并提供场地使用证明文件。无偿使用的场地需使用1年以上,产权房还需提供产权证明。
法律与财务条件:基金会的设立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法人资格、业务范围、经营规模等要求。同时,基金会需要拥有必要的财务条件,包括组织资金、基金会的财务稳定性等。
民事责任能力:基金会必须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每一批理事会的任期不能超过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