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税务局将于2024年4月2日向属于「活跃」档案的法团和合伙业务整批发出2023 /24年度的利得税报税表。
特在此温馨提醒:如有盈利,但在年结日的4个月内未收到税表的,需要主动告知税局申请,否则会有罚款!
我们审计同事也会特别留意,若审计过程中发现客户有盈利但无税表也会主动告知对接商务,协助公司安排申请税表,免去后顾之忧。
1、正常延期时间
介乎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者(结帐日期「N」类)并无延期
介乎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者(结帐日期「D」类)2024 年8月15日
介乎 2024 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者(结帐日期「M」类)2024 年11月15日
以上延期需要在5月2日前提交税务局
2、特殊延期时间
介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者(结帐日期「M」类)亏损企业2025年1月31日,以上延期需要在2024年11月1日前提交税务局,且必须是亏损才可以,否则延期不止无效,还可能有处罚。
3、清盘公司
整批延期提报税表的安排不适用于清盘公司,如曾根据整批延期计划获批准延期提交报税表,开始清盘时,该延期批准便会自动被取消。
在此情况下,报税表必须于本局发出取消延展批准通知日起一个月内提交。
如有更多问题,欢迎咨询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