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在中国境内居住或注册,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常驻代表机构或其他组织。
申请人必须是货物的所有者或拥有独立自由处分货物的权利。
货物应符合临时进口国或地区的国际公约和相关国内法规,且在使用过程中只产生正常损耗,并能恢复原状进口。
申请所需资料
填写完整的申请表。
货物的详细总清单。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根据申请人类型,可能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或个人身份证等。
申请程序
在线提交: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进行预审,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的ATA签证机构邮箱。
预审通过:预审通过后,申请人需按通知要求提交担保。
领取单证册:凭借担保支付凭证和纸质申请材料,申请人可以领取ATA单证册。预审通常需要2个工作日,ATA单证册在审核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签发。
注意事项
申请和使用ATA单证册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国际公约和国内法规,确保临时进出口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正确使用ATA单证册可以简化国际贸易流程,降低成本,并提升货物流通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