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想要通过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出口退税,需要满足几个基本条件:
出口的货物必须是企业自有或自产。
企业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完成出口退税备案。
与境外单位或个人签订了有效的出口合同。
与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签订代理合同,明确合作内容和法律责任。
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代办方的银行账户信息。
完成出口退税备案后,企业在委托代办前,需向当地税务机关提交《代办退税情况备案表》,并提供代办方的银行账户信息。
应妥善保管与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签订的合同,并在《代办退税情况备案表》内容有变更时,30天内重新提交。
如果企业需要撤回委托代办出口退税备案,应在退税款项结清后进行,并按照国家规定先撤回代办出口退税备案。
在代办出口退税过程中,企业应根据出口货物的离岸价和增值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并按要求申报缴纳增值税。
企业还需向代理退税公司开具标有“代办退税专用”的出口退税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