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成立小额贷公司需要走的流程包括:
1、发起人向本地区政府进行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2、政府对资料自行审核,并移交给本地金融办,经由本地金融办审核;
3、审核后,进行批复,同意成立小额贷公司,并出具开业批复证实。
小额贷公司应当主要经营放贷业务,经营管理规范,连续3年无违法违规行为;风控能力较强,不良贷款率在5%以下;连续2年监管评级达A类以上的小额贷公司,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批准可以从事以下业务:
(一)发行债券;
(二)以本公司发放的贷款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
(三)股东借款;
(四)票据贴现(含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票据转贴现);
(五)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批准可以从事的其他业务。
申请筹建小额贷公司须提交的材料
1.筹建申请书。
2.发起人(出资人)协议书。
3.筹建组成员名单。
4.发起人(出资人)基本情况材料:
(a)法人发起人(出资人)提供:同意对小额贷公司投资的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决议,经审计的上一完整经营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及纳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简介,企业信用报告;企业法定代表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信用报告。
(b)自然人发起人(出资人)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信用报告、出资能力材料(如:银行存款、国债、股票、房产、土地、其他收益等相关凭证,其中,银行活期账户近1个月日均余额、定期存单、国债、股票等流动性较强的资产合计至少达到出资额的60%以上,各设区市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上调该比例;夫妻共同财产可合并计入)。
5.发起人(出资人)承诺书。
6.发起人(出资人)关联情况法律意见书(独资除外)。
7.企业名称预先登记通知书。
办理周期:2-3个月
新批广西小额贷、融资担保、带金融局批复(资金+法人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