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式家具商检程序
一、申请商检
出口板式家具的企业,应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提出商检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出口合同
装箱单
发票
质量保证书(如需)
二、抽样检验
检验机构根据风险分析和抽样计划,对出口板式家具进行抽样检验。检验项目包括:
外观质量
尺寸规格
结构强度
表面处理质量
有害物质含量
三、检验结果判定
检验机构对抽样检验结果进行判定。合格的板式家具,出具《商检证》;不合格的板式家具,出具《商检不合格通知书》,并说明不合格原因。
四、清关放行
出口企业凭《商检证》到海关办理清关手续。海关根据《商检证》放行合格的板式家具。
五、特别要求
对于出口到特定国家或地区的板式家具,可能需要满足额外的检验要求,如:
形式发票认证(FORM A/E/F)
木材原产地证明
符合性声明(COC)
出口企业应提前了解目标市场的具体要求,并向检验机构提出相应的申请。
六、注意事项
出口板式家具应注意以下事项:
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生产,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包装应坚固,防止运输过程中损坏
及时向检验机构提出商检申请
积极配合检验机构的抽样检验
仔细核对《商检证》内容,确保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