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服务MSO牌照申请,需要规避哪些点?

2025-05-30 09:50 14.154.5.175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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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邦咨询公司一家专注于企业服务的集团机构,我们专注提供私募备案服务、金融牌照、私募基金产品服务、私募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专注提供私募基金服务指导,我们致力于为金融企业提供高价值服务,由项目团队为您提供一对一专项服务,解决公司注册、等各种疑难问题
香港金融服务MSO牌照申请,需要规避哪些点?


私募基金托管人
托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母基金等私募基金的,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证监会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履行职责香港金融服务MSO牌照申请,

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以及负责投资管理的管理人员应当具有5年以上股权投资管理或者相关产业管理等工作经验
香港金融服务MSO牌照申请,需要规避哪些点?



私募基金可以采用公司、合伙企业、契约等形式设立香港金融服务MSO牌照申请,

第六十七条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根据监管需要,建立公募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的风控指标监控体系和监管综合评价体系,实施分类监管;对不符合要求的公募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采取要求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提高风险准备金提取比例、暂停部分或者全部业务等措施

公募基金管理人违法经营情节严重或者出现重大风险,继续存续或者经营将严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或者危害金融市场秩序的,证监会或者其派出机构可以直接做出取消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资格或者撤销的决定



    第六十八条 基金管理人应当按时支付赎回款项,下列情形除外: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二)证券交易场所依法决定临时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三)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基金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二)基金的运作方式;
    (三)基金的出资方式、数额和认缴期限;
    (四)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限制;
    (五)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
    (六)基金承担的有关费用;
    (七)基金信息提供的内容、方式;
    (八)基金份额的认购、赎回或者的程序和方式;
    (九)基金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
    (十)基金财产清算方式;
    (十一)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条 基金管理公司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一)变更注册资本或者股权,且不属于本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的需批准的重大变更事项,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修改公司章程条款;

(三)关闭子公司或者子公司变更重大事项    

    第九章 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行使
    第八十四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香港金融服务MSO牌照申请,


第四章 基金管理公司的治理和经营


第二十九条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的规定,建立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各方职责边界、履职要求,完善风险管控、制衡监督和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一些私募都是急功近利地追求投资回报,甚至铤而走险 

特此公告 基金管理公司单一自然人股东直接持股和与其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或者关联关系的股东合计持有基金管理公司股权的比例不得超过2/3


第五条 基金业协会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的规定和自律规则,对基金管理公司及其业务活动、其他公募基金管理人的公募基金管理业务活动实施自律管理香港金融服务MSO牌照申请,
    百三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募集完毕,基金管理人未备案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当日报国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基金销售机构、基金销售支付机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应当确保基金销售结算资金、基金份额的安全、独立,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以任何形式挪用基金销售结算资金、基金份额

第四十一条 基金管理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或者分公司等证监会规定形式的分支机构,按照证监会的规定从事相关业务  


第七条 根据持股比例和对基金管理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基金管理公司股东包括以下三类:

(一)主要股东,指持有基金管理公司25%以上股权的股东,如任一股东持股均未达25%的,则主要股东为持有5%以上股权的大股东,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持有基金管理公司5%以上股权的非主要股东;

(三)持有基金管理公司5%以下股权的非主要股东香港金融服务MSO牌照申请,
据规定,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三)经基金业协会公示失联信息,公示期满仍无法取
得有效联系;
(四)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募集的资金总额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基金,基金行业协会应当向国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第四十一条 基金管理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或者分公司等证监会规定形式的分支机构,按照证监会的规定从事相关业务香港金融服务MSO牌照申请,
    资产组合的具体方式和投资比例,依照本法和国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在基金合同中约定




第七十一条 公募基金管理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逾期未改正,或者行为严重危及公募基金管理人的稳健运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二十四条采取措施;情节严重的,除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另有规定外,对公募基金管理人给予警告,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涉及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并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管理人员、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证券市场禁入等措施,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涉及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并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公司治理不健全,影响公司或者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的独立性、完整性和统一性;

(二)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建立或者有效执行相关制度,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或者发生较大风险事件;

(三)未谨慎勤勉管理子公司、分支机构,或者选聘的基金服务机构不具备条件,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或者发生较大风险事件;

(四)违规从事非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影响公募基金管理业务正常开展,或者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损;

(五)长期未按照证监会的规定报送信息和数据资料,或者报送的信息和数据资料等存在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私募基金投资者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监管规
定,评估私募基金的投资范围和风险特征,根据自身风险承
担能力投资私募基金,按照私募基金合同、公司章程、合伙
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约定,获取投资收益并自行承担
投资风险

第三十八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将单只私募基金 80%以上
基金财产投向单一标的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金合同有明确约定;
(二)私募基金实缴规模不得低于 2000 万元,其中有
自然人投资者的,单个自然人投资者实缴规模不得低于 1000
万元;
(三)该单一标的与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股东、实际控
制人、合伙人、从业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全体投资者一致
同意的除外;
(四)对全体投资者进行特别风险提示并由投资者确
认,私募基金管理人对决策过程、风险提示等进行书面留痕;
(五)证监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香港金融服务MSO牌照申请,
第二十五条 从事私募基金销售、份额登记、估值核算、
信息技术系统服务等私募基金服务业务活动的机构和人员,
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依法依规履
行职责



    百四十七条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九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在首次开展资金募集、投资管
理等私募基金业务活动前,应当依法向基金业协会报送下列
材料,履行登记手续:
(一)《私募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材料所;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四)封闭式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和基金合同期限,或者开放式基金的募集份额总额;
    (五)确定基金份额发售日期、价格和费用的原则;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八)基金份额发售、交易、申购、赎回的程序、时间、地点、费用计算方式,以及给付赎回款项的时间和方式;
    (九)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
    (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报酬的提取、支付方式与比例;
    (十一)与基金财产管理、运用有关的其他费用的提取、支付方式;
    (十二)基金财产的投资方向和投资限制;
    (十三)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方法和公告方式;
    (十四)基金募集未达到法定要求的处理方式;
    (十五)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基金财产清算方式;
    (十六)争议解决方式;
    (十七)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分公司或者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形式的分支机构,可以从事基金管理公司授权的业务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不得在非关联私募基金管理人、冲突业务机构等与所在机构存在利益冲突的机构兼职,或者成为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普通合伙人
    百一十二条 基金行业协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教育和组织会员遵守有关证券投资的法律、行政法规,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二)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
    (三)制定和实施行业自律规则,监督、检查会员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对违反自律规则和协会章程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四)制定行业执业标准和业务规范,组织基金从业人员的从业、管理和业务培训;
    (五)提供会员服务,组织行业交流,推动行业创新,开展行业宣传和投资人教育活动;
    (六)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基金业务进行调解;
    (七)依法办理非公开募集基金的登记、备案;
    (八)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七条 公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证监会的规定,建立覆盖、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的内部控制机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对公募基金管理等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建立人员、业务、场地等方面的防火墙机制,保持经营运作合法、合规,保持内部控制健全、有效



    第五十八条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准予注册文件之日起六个月内进行基金募集董事长是基金管理公司股权事务管理的责任人

第六十四条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的规定和审慎监管原则对公募基金管理人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经营运作、风险状况和相关业务活动进行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与之对应的公募基金(PublicFund)是向社会大众公开募集的资金




本办法所称基金管理公司,是指经证监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从事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和证监会批准或者认可的其他业务的营利法人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普通合伙人或者主要出资人:

(一)有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情形;

(二)被协会采取撤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纪律处分措施,自被撤销之日起未逾3年;

(三)因本办法第二十五条款第六项、第八项所列情形被终止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普通合伙人,自被终止登记之日起未逾3年;

(四)因本办法第七十七条所列情形被注销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普通合伙人,自被注销登记之日起未逾3年;

(五)存在重大经营风险或者出现重大风险事件;

(六)从事的业务与私募基金管理存在利益冲突;
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通过投资者短期赎回私募基金份- 18 -
额等方式,规避私募基金实缴规模要求

第四十三条 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境内子公司的,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四十二条款的规定,且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金管理公司应当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子公司;原则上应当全资持有,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不得存在任何形式股权代持;

(三)基金管理公司具备与拟设子公司相适应的专业管理、合规及风险管理能力和经验;拥有足够的财务盈余,能够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已建成能够覆盖子公司的管控机制和系统;具备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四)基金管理公司对完善子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子公司长期发展,有切实可行的计划安排;对子公司可能无法正常经营等情况,有合理有效的风险处置预案;

(五)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
规、本办法和证监会的其他规定,对私募基金业务活动
实施监督管理